《深圳市职工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出台,为配合做好我市工伤康复对象的准入及工伤康复医疗期的确认工作,我办严格按照《深圳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办法》要求由医院推荐、本人自愿、并经我办考察合格为原则,现拟定增加26名鉴定专家,具体名单如下:
深圳市人民医院:
王 东(普外) 吴胜南(心内) 蔡坤皓(神外) 李 路(内分泌)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黄铁军(核医学) 梁 真(内分泌) 黄国栋(神外)
李明淑(肿瘤内科)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肖颖锋(骨科) 张 帆(内分泌) 傅 培(眼科) 何和平(普外)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医院:
柴福民(神外) 邱建东(神外)
工伤康复专家组成员名单
肢体残疾:
王玉龙(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郭维玉(深圳市福田人民医院)
秦少福(深圳市罗湖中医院)
杨万章(深圳市南山医院)
冯德荣(深圳市宝安人民医院)
冉春风(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视力残疾:
梁 平(深圳大学医院)
陈 璐(深圳眼科医院)
精神和智力残疾:
胡赤怡(深圳市康宁医院)
听力和言语残疾:
万国斌(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聂嫦文(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辅助器具:
范佳进(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公示时间为2008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以示负责。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取消拟任职人选的任用资格。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四楼;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孙煌辉 联系电话:82978788
段诗云 联系电话:82978789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