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高交会时间:2011年11月16日-11月21日,地点:高交会7号馆B区003展位。
2、 14号(初定)下午3:30准时将展品送至展位,届时将发放参展商证。(小件物品待展览开幕当天送至展位,确保完整、安全)
3、 将本人免冠正面照及产品各角度照片于11月5号前发至技师服务中心沈小姐邮箱:1258464633@qq.com 照片要求:①光线充足 ②选取多个角度 ③分辨率达到300dpi以上 ④照片不能出现单位名称。
4、 认真执行知识产权承诺,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5、 本次展览属于公益性,展品不能出现公司单位商标,展位不得挂横幅等。
6、 参展期间各项目人每天8:30按时到展位,原则上应全天在场,如有情况可委托他人代替,午餐自理。
7、 遵守大会纪律注意参展安全,确保展览顺利完成展出。
8、 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执行展台的统一安排。
9、 保护好参展物品,爱护参展设施。
10、 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团结互助,出现意外情况及时汇报,妥善解决。
11、 注意照看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以免丢失造成损失。
温馨提示:
请各位在备展、开展、撤展期间保持手机开机状态,以便最新消息能及时通知。如有疑问,请致电技师服务中心沈小姐:82997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