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研观察|林信群、马阳:从职业技术大学合并风波看职教机制变革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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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江苏和山东等地一些大学设立的独立学院拟与职业学校合并成“职业技术大学”,引发学生和家长不满,他们担心独立学院属“普通本科”,认为学院合并成职业技术大学后将降级为“职业本科”,影响毕业后报考研究生和公务员资格以及大企业的认同感。事件发生与社会长期对职业教育存在观念歧视有关。必须大力变革职教机制,更重要是从根源转变改变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思想观念,职业教育才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推进中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


一、发展职业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求


职业教育是给予受教育者从事某种职业或专业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的教育。1996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教法》)提出“国家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需要的职业教育制度。”《职教法》对促进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建立现代工业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国际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迅速崛起,不仅促进了制造业深层次的革命,新技术、新职业、新业态更推动社会各领域加速走向变革,职业教育亟需同步改革适应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改革非常重视,多次对职业教育改革工作做出重要指示。2019年1月24日,国务院发布《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构建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教育强国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截至2020年底,我国共有职业学校1.15万所,在校生2857.18万人,1300余个专业和10余万个专业点,基本覆盖了国民经济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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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思想观念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原因

在我国,轻视职业教育,轻视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现象长期存在,技术工人应有的地位待遇也没有根本得到解决,“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观念仍束缚着很多人的思想,人们认为职业教育是无奈之选,“成绩差”“没前途”的孩子才上职业院校,上技工学校孩子更没出息。《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教育强国的要求相比,我国职业教育还存在着体系建设不够完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有待加强、制度标准不够健全、企业参与办学的动力不足、有利于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配套政策尚待完善、办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到了必须,下大力气抓好的时候。”

在很多地区,因循僵化的观念、唯学历倾向以及其它主观因素,职业教育改革一直无法全面开展,职业教育实际是低于普通教育一个层次的教育方向,既没有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层面以顶层设计给予高度重视,在资源要素投入方向也逐级推诿;高等职业院校不以从事职教为荣,一些职业院校的招生简章或官网把自己描述成为 “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与企业需要最为密切的技工院校,没有被国民教育系列纳入,只能想方设法向其靠拢;最需要依据市场变化调整自己办学方向、办学内容和办学手段的社会职业技能培训,被与全日制学校“一视同仁”地困在“行政许可”的笼子里挣扎着寻求生存空间;在教育评价方面,各地教育部门主要聚焦以普高升学率、本科录取率来评价衡量本地办学质量和教育成就,基本忽视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所贡献;在管理方面,职业学校有的归属教育部门管理(职业院校),有的属于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管理(技工院校);在办学机制方面,大部分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参照普通教育学科序列开展教学,缺乏企业生产过程和工艺流程的操作训练,缺乏生产实践经验积累,无法培养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据2021年2月25日“职教在线网”报道,山东省和湖南省先后公告“允许”技工院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在职业教育毕业生报考公务员仅是个别地区的“特殊安排”的事实面前,完全可以理解开篇所述独立学院拟与职业学校合并成“职业技术大学”,引起学生和家长不安的心理。

 

三、落实工人地位和待遇解决职教改革的根源性观念阻力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观念仍束缚着很多人的思想,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现象的根源在于职业荣誉感缺失和就业待遇不明朗。不可否认,产业工人的专业地位、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蓝领工人”始终处于社会中下阶层。虽然政府一再强调技能人才的重要性,大力宣扬“工匠精神”,并对卓有成就的高技能人才赋予“大国工匠”的美誉,各省市政府也纷纷设立“某某工匠”荣誉,许多优秀高技能人才也被授予政府津贴,但是,弘扬和保障工匠精神缺少系统有效的制度供给。“职教在线网”2020年8月20日发表文章“技术工人没有尊严,拿什么谈工匠精神”。必须从顶层设计上根本改变从根源上转变轻视技术工人、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旧观念。企业应该通过差异化的薪酬调整,让更多技能工人通过岗位提升,有更大获得感和幸福感。要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各级政府和社会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才能完成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设定的目标。

 

四、新时期加大步伐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势在必行

一是加快推动《职业教育法》修订实施,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赋予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从战略层面谋划提升职业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通过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有机联系,逐步打破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偏见,支持和鼓励普通中小学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开展职业启蒙教育,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企业行业的共促共建,优化教育资源利用,从学校向社会延伸,树立正确的职业教育观,

二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调整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欧美发达国家一般将综合性大学以外的专科院校、技术大学、理工大学都列入职业教育范畴,并形成职业教育体系。中国职业教育的方向也应将各类院校按类和型重新划分,建立起职业教育体系,并针对存在的管理体制上的计划经济遗留的弊病进行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办学机制,同时扩大职业院校培养能力以及与市场的结合度,在一定范围内或在某种监管条件下,允许职业院校根据新技术、新业态培养人才的需要,自行调整专业教学大纲和教材的使用等,使职业教育获得较大的办学灵活权限。

三是将技工学校的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技工教育是职业教育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企业技术工人的有效途径。技工学校最大的特色是直接以为企业培养高级技术工人为办学目标、有较大的办学自主权,与企业紧密合作,按要求进行教学和实操训练,毕业生具备实际生产技术技能。目前,技工学校尚未纳入国民教育范畴,招生生源只能从职业院校未能录取的考生中录取(个别已纳入中考统一录取的城市除外);毕业证书不具备报考研究生、公务员资格;办学经费紧缺比较普遍,尤其是社会力量举办的技工学校更为突出,发展受到较大限制。将技工院校纳入国民教育系列,在制度上予以确定,从办学经费投入、教师待遇、毕业生待遇等各方面给予与职业教育院校同等重视,是职业教育改革是否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准。

四是改革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体制和办学机制。传统观念把职业技能培训与其他全日制职业教育混为一谈,笼统地归入行政许可范畴,极大地限制了职业技能培训的发展。2018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提出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改革,重点是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机制。职业技能培训分企业培训和社会培训,员工岗位培训和学徒培训都是企业内部培训方式。从企业成本和薪资待遇不同角度考虑,企业既不太愿实行学徒制培训技术工人,新员工也不太愿意接受较长时期的学徒工资。因此,企业高素质技术工人应依赖企业培训与社会培训相结合,其中社会培训的重要性更为突出。目前的问题是现有的管理手段隔断了社会职业技能培训与市场的有机联系,使得职业技能培训无论是在市场灵活性上,或者是在实训设备技术、训练手段和训练方法上,已经不适应新技术的应用和高端服务业的蓬勃发展。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涌现的背景下,要求有更多的社会职业培训特别是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能承担更多的企业需求,通过设立更多适应需求的职教项目来达到培训目标。因此,应着力改变传统观念,改变现有的传统指导和管理手段,推进适应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体制和办学机制改革。

从1996年发布《职业教育法》,25年过去了,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是,并没有完成《职业教育法》设立的“国家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需要的职业教育制度”的立法目标,才会出现因为独立学院与职业学院合并,成立职业大学而引发学生及家长不满现象。改变思想观念是中国职业教育改革的核心与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