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评估工作培训的通知

2012-02-27

市属各民办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促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资料档案等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会受市局委托对市属各培训机构开展评估前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2年3月7日(周三)下午2:30—5:00

二、培训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8楼1801室。

三、培训对象:培训机构评估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1名。

四、  培训内容:

(一)   学习评估文件、解读评估标准和评分表

(二)   评估指南

 

联 系 人: 孙宝祥     沈小姐    

联系电话:82997901   82997518  

 

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