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等级提升工作的通知

2018-05-16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我局决定开展2018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等级提升工作(以下简称升级)。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对象

  考评的工种在《2018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等级提升职业(工种)目录》(见附件)内且在聘期内的考评员。

  二、升级条件

  现有考评员提升为高级考评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应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五年以上相应职业(工种)从业经历;

  3.身体健康能胜任考评工作要求;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升级程序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现有考评员需于2018年7月30日前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s://sz12333.gov.cn/ostoss/loginPage.jsp),个人/考生登陆--个人注册或用户名登陆(请使用社会统一用户平台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考评员招聘--选择“升级”,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并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申报,打印申报回执。

  (二)现场确认。

  在网上申报成功后,考评员需于2018年7月30日前,携带符合申报职业(工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连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申报回执,到深圳市鹏程职业培训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5楼1509室)。

  (三)专家审核。

  组织专家根据我市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需要和高级考评员条件,对考评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培训及考核。

  通过审核的考评员,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组织的理论和实操培训及考核。培训和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发证。

  通过理论和实操培训且考核合格的考评员,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聘为相应职业(工种)的高级考评员,并发放考评人员证。

  四、其他事项

  1.请符合升级条件的考评员积极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以便升级工作顺利进行,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正常开展。

  2.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布,将视情况就考评员升级发证工作做适当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等级提升职业(工种)目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05月11日 

  (联系人:陈述钊、黄奇锋,联系电话:8829348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