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技能大赛—宝安区“粤菜师傅”中式烹调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方案

2021-11-27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的贺信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和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三项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粤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粤人社发〔2018〕187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深圳技能大赛活动的通知》(深人社发〔2021〕16号)工作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深圳技能大赛—宝安区“粤菜师傅”中式烹调职业技能竞赛。为保证竞赛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竞赛宗旨

  为传承弘扬宝安粤菜文化,推动宝安粤菜产业发展,积极打造“宝安粤菜”品牌知名度,更好地激励粤菜师傅技能人才崇尚技能、勤学苦练、争创一流、求实奉献,加快培养和选拔一批“粤菜师傅”高技能人才,为“双区”建设提供高质量的烹饪技能人才支撑。

  二、竞赛主题

  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

  三、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宝安区餐饮服务行业协会

                    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协办单位:华众人力资源(深圳)有限公司

  指导单位: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

  (二)竞赛组委会

  成立2021年深圳技能大赛—宝安区“粤菜师傅”中式烹调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负责指挥和协调竞赛的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主  任:黎杰运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副主任:吴国强 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世斌  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成员包括宝安区各街道办事处、区人力资源局、区总工会分管负责同志

  (三)组委会办公室

  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朱  霖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副主任:深圳市宝安区各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劳动办)负责同志

  成  员:各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劳动办)相关同志

  陈锡洪  宝安区餐饮服务行业协会会长

  王英知 深圳市餐饮商会执行会长、

  宝安区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常务会长

  樊玉林 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秘书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方式:0755-29999560。

  (四)组委会下设各竞赛工作组

  根据赛事安排,组委会设专家裁判组、赛务组、监督仲裁组、设备及后勤保障组。

  四、竞赛项目、标准

  (一)竞赛项目

  中式烹调。

  (二)竞赛标准

  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式烹调师高级工)和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职业能力标准(广府风味菜烹饪),结合新时代行业企业发展情况,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的相关内容,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专家制定,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五、参赛对象及条件

  本次竞赛设个人赛和街道团队赛两个项目,参赛选手可根据自身情况任选一个项目或者同时参与两个项目。(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选手所采用菜品的主材料、烹调技法不可重复)

  基本条件:参赛选手应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具备相应职业(专业)扎实的基本功和技能水平,有较强学习领悟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

  (一)个人赛

  凡年满18周岁,在我区从事与中式烹调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可由单位推荐报名参赛。同一单位参赛人数不超过8人。已被认定为“宝安区技术能手”的选手不得参加相同项目的职业技能竞赛。

  如竞赛项目报名人数少于60人,则该竞赛项目自动取消。

  (二)街道团队赛

  由我区各街道选拔或推荐2支代表队伍报名参赛,每支队伍由3人组成,队伍成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我区同一单位从事与中式烹调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

  (三)报名方式

  本次竞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参赛选手登录组委会指定网站(http://www.szzx.org.cn/),进入“在线服务”→“竞赛报名”选择对应的项目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资料和上传本人证件照,报名成功后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表,并与其他报名资料一并递交快递至报名点审核,审核结果于报名截止后一周内以短信或电话方式进行通知,参赛证于初赛报到时发放。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5日。

  (五)报名资料

  1.报名表(表上“本人承诺”处须本人签名、“单位意见”处须单位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白底)照片3张。

  (六)资料提交

  联系方式:唐老师、杨老师,0755-82998187。

  递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6楼1601室。

  六、竞赛安排

  (一)宣传发动

  各有关单位根据比赛项目的要求,组织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并选拔或推荐优秀选手报名参加竞赛。

  扩大竞赛活动的参与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持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宣传活动。重点宣传职业技能竞赛在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重要作用,树立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典型,大力营造尊重技能、重视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技能人才队伍整体社会地位提升。

  (二)防控疫情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竞赛全过程的动态管理,积极督促符合接种条件的参加人员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持“粤康码”“深i您”绿码且近14天内无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方可允许参加活动。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人员,要追究本人及所在单位的相应责任。

  禁止参加的人员:1.目前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3.入境后处于医学观察期的;4.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5.“粤康码”“深i您”黄、红码,出现发热(>37.3℃ )、干咳等症状。

  以上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赛前培训

  为使参赛选手能够尽快熟悉设备环境和了解考核大纲相关内容与技能要求,由竞赛组委会结合竞赛实施进度公布竞赛复习资料及免费提供实际操作赛前辅导。

  1.复习资料

  相关复习资料由参赛选手自行下载,网址:http://www.szzx.org.cn/进入“技能竞赛”→“技能竞赛总览”选择对应项目。

  2.赛前培训

  决赛培训时间:12月14日

  决赛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实施

  本次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为理论知识竞赛,决赛为实际操作竞赛,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命题专家按照技术文件命题,街道团队赛选手直接进入决赛。

  1.初赛采用理论知识竞赛进行,使用计算机上机考核,计算机自动判分,取排名前40名选手进入决赛。

  时间:12月9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5楼

  2.决赛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时间:12月16日

  地址: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由竞赛组委会核定后公开发布。

  4.综合排名。个人赛选手最终名次依据初赛和决赛两部分成绩按比例累加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其中初赛成绩占20%、决赛成绩占80%,参赛选手赛后综合成绩=初赛成绩×20%+决赛成绩×8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决赛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相同时,决赛用时短者名次在前。

  街道团队赛名次以实操赛成绩进行排名,以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相同时,以实操赛用时短者名次在前。

  以上竞赛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竞赛组委会通知为准。

  七、奖励办法

  (一)授予称号

  1.个人赛初赛和决赛成绩均合格且综合成绩排名前4名的优胜参赛选手,经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可认定为“深圳市宝安区技术能手”。对原已认定为“深圳市宝安区技术能手”的参赛选手不再重复认定。

  2.街道团队赛决赛成绩排名前3名的队伍,由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后授予“深圳市宝安区粤菜师傅技能英才团队”称号。

  (二)奖项评定

  1.个人赛

  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2.街道团

  (1)设置团体优胜奖3个,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个;

  (2)设置“宝安XX街道特色菜品奖”若干,数量不超过10个。

  (三)发放证书

  个人赛初赛、决赛成绩均合格的参赛选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颁发“广府风味菜烹饪”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四)颁发奖金

  个人赛综合成绩排名前12名的参赛选手,由组委会颁发奖金。具体为第1名:10000元;第2名:8000元;第3名:5000元;第4-8名各2000元;第9-12名各1000元。

  街道团队赛成绩排名前3名的参赛队伍,由组委会颁发奖金。具体为:第1名:30000元;第2名:24000元;第3名:15000元。

  以上奖金均为税后金额。

  (五)组织工作奖

  对选拔或推荐出的代表队在团队竞赛中成绩排名前3名的相关街道,授予优秀组织奖。

  八、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选手认为赛场提供的设备、工具不符合规定的或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均可提出申诉。

  (二)现场申诉最迟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申诉受理组提出,技术问题由裁判长与裁判员共同商议解决;非技术问题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裁决。

  (三)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对违规行为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四)如竞赛出现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由竞赛组委会商议后,做出处理决定。

  九、其他

  (一)各参赛选手在竞赛中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二)本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2021年深圳技能大赛—宝安区“粤菜师傅”中式烹调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所有。

  附件:

        1-1.2021年深圳技能大赛—宝安区“粤菜师傅”中式烹调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1-2.2021年深圳技能大赛—宝安区“粤菜师傅”中式烹调职业技能竞赛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