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深圳好讲师 教学设计及实施竞赛的通知

201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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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好讲师教学设计及实施竞赛方案

一、竞赛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促进互联网+环境下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提升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能力,选拔出一批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研成果,促进我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二、竞赛内容

参赛选手自选一门课程的某个知识点或某个技能点,合理运用各种教学资源和现代教学技术进行教学文案设计、现场说课和微课堂展示。

三、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承办单位:

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深圳广电集团《职场前沿》栏目

深圳市企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竞赛组委会

成立2017年深圳好讲师教学设计及实施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竞赛统筹组织和指导协调的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主任:

赵忠良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主任:

王海龙  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校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余艳光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副主任

孙从争  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马  阳  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成  员:

张  文  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

吴映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瑄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副主任

梁敬武  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主任

组委会下设各工作机构,负责赛事组织各项事务。

1、竞赛办公室。 

竞赛办公室负责各项赛务的统筹、督导、协调。

主  任:

张  文  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

副主任:

郭仲伦  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教务处处长

梅亮亮  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团委书记

贺冬林  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副秘书长

成  员:

籍东晓  深圳技师学院教务处处长

陈宇红  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教务处副处长

张志发  深圳市企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照荣  深圳市深德技工学校副校长

杜冬丽  深圳市宝山技工学校副校长

范鹏    深圳市携创技工学校教务处处长

樊玉林  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培训中心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6楼,联系人:张焕明,电话:0755-82998187

2、竞赛技术组

竞赛技术组负责编制本次竞赛技术方案、技术规则,制定评判标准,负责组成本次竞赛评委组和教师评委组,成员如下:

组 长: 陈宇红  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教务处副处长

副组长:张东风  深圳技师学院商务系主任

  

刘克勤  深圳技师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室副主任

吴慰椿  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教务处督导、高级讲师

刘晓萍  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高级讲师

刘  滨  深圳技师学院人文学院职业指导教研室主任

许海涛  深圳市企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3、竞赛赛务组

竞赛赛务组由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与各承办机构共同组建;负责选手报名资格审查、选手报名、比赛现场抽签,以及赛事的宣传发动、赛场安排、竞赛设备调拨等。

4、竞赛评委组

    竞赛评委组负责竞赛评分、竞赛执裁和成绩汇总、审核、报批等。

    初赛评委由7名专家评委组成, 复赛评委由10名专家评委组成,决赛评委由5名专家评委和20名教师评委组成。

    20名教师评委从职协教师库中随机抽取。其中50%的教师评委来自企业或培训机构的教师,50%的教师评委来自职业院校或技工学校在职教师。

    复赛评委将对初赛评委进行2/3的更换,初赛评委和复赛评委都不参与决赛评比。

    专家评委和教师评委都需执行回避制度。

5、竞赛仲裁组

    竞赛仲裁组从职协专家库中抽取,负责竞赛过程的监督以及对争议、投诉和违纪的裁定等工作。

参赛人员

(一)参赛对象

    深圳市各类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机构的教师,自由讲师。

    参赛对象将分为技校组、企业和培训机构组。技校组参赛人员为本市全日制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和培训机构组参赛人员为本市企业内训机构、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及自由讲师。

五、竞赛方式

(一)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初赛由选手选取符合岗位要求或人文素质养成的某一知识点或某个技能点,提交一份独立完整的教学设计文案;复赛由选手针对初赛的教学文案,进行现场说课;决赛由选手以微课堂形式对教学设计进行现场展示;

(二)技校组、企业和培训机构组分组进行初赛与复赛;决赛不分组;

(三)初赛、复赛、决赛选手名额:初赛名额不限定;复赛名额为经初赛各组分别评选出排名前15名选手,两组共30名选手;决赛名额为经复赛各组分别评选出排名前5名选手,两组共10名选手;

六、奖励办法

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金8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金6000元;优胜奖4名,各奖金3000元。

活动组委会为获奖人员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对获奖人员,授予“深圳好讲师”称号。

七、赛程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9月1日)

1.在深圳市人社局网站、深圳职协网站等发布大赛消息,并对会员单位下发通知,进行宣传发动。

2.在深圳移动电视、深圳之窗、深圳热线等本地网站登载竞赛消息。

3.“深圳职协”、“深圳好讲师”微信公众号适时推送比赛信息。

4.各职业院校、企业及培训机构协助本次比赛的宣传发动。

(二)初赛阶段(9月2日至9月22日

1.初赛培训:9月2日下午14:30——16:30,由赛务组组织“怎样设计出好的教学设计文案”的主题培训。培训地点:高训大厦(福强路1007号,下同)18楼多功能厅。

2.提交参赛作品:9月2日至9月17日,参赛选手向赛务组提交教学设计文案。

3.评比办法:9月18日至9月22日,7名专家评委对竞赛选手的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各评选出15名优胜者进入复赛。初赛评审结果9月23日公布。

(三)复赛阶段(9月24日至10月27日)

1.复赛培训:9月24日下午14:30——16:30,由赛务组组织主题为“如何进行现场说课”的培训。培训地点:高训大厦18楼多功能厅。

2.复赛形式:针对初赛的教学文案,进行10分钟的现场说课及5分钟的答辩。3.比赛时间与地点:比赛时间为10月27日,比赛地点为高训大厦18楼多功能厅、19楼报告厅。

4.评比办法:10名专家评委分两组对入围选手进行评判,各评选出前5位选手晋级决赛。复赛评比结果于10月27日现场公布,同时在竞赛微信公众平台、竞赛官方网站刊布。

(四)决赛阶段(10月29日至11月18日)

1.决赛培训:10月29日下午14:30——16:30,由赛务组组织主题为“如何组织微课堂呈现”的培训。培训地点:高训大厦18楼多功能厅。

2.比赛时间与地点:比赛时间为11月18日,比赛地点为高训大厦18楼多功能厅。

3.评比办法: 由5名竞赛评委及20名教师评委进行现场评分。

4.决赛采用百分制,竞赛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评分,评分占决赛成绩的90%;教师评委评分以取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评分,评分占决赛成绩的10%。

5.决赛方式:

①微课堂呈现:选手自带学生(15名)进行模拟课堂教学(15分钟/人);

②现场答辩:专家评委针对选手教学环节的内容进行提问(5分钟)。决赛评比结果于11月18日现场公布,同时在竞赛微信公众平台、竞赛官方网站刊布。

(五)总结表扬阶段

总结表扬时间另定。

八、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参赛选手在深圳职协官网(http://www.szzx.org.cn)报名,进入首页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竞赛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至2017年9月1日下午5时止。

(二)提交作品

1、技校组选手作品提交方式:参赛作品压缩打包并命名为“技校组+姓名”,发送至“深圳好讲师竞赛”指定邮箱(egjjw@szhrss.gov.cn)。

2、企业及培训机构组选手作品提交方式:参赛作品压缩打包并命名为“企业及培训机构组+姓名”,发送至“深圳好讲师竞赛”指定邮箱(2183849891@qq.com)。

咨询联系人:张焕明。联系电话:0755-82998187

九、参赛要求

(一)本次比赛每份教学设计作品的作者限1人,且与竞赛选手应为同一人。

(二)所有参赛作品向社会免费开放,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参赛作品需为本人原创,有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权以及任何不良信息内容的,均取消参赛资格,所造成的所有不良后果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四)已入围第一届、第二届深圳好讲师微课教学设计竞赛前十名的选手,不再参加本届竞赛。

十、竞赛规则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迟到15分钟不得参加比赛。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评委同意。

5.当听到竞赛结束指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

(二)赛场规则

1.竞赛现场所有参观人员的活动必须在参观范围内,不得进入竞赛区域;

2.现场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3.现场允许拍照,但禁止使用闪光灯;

4.竞赛过程中除记者外,禁止定点长期拍摄及逗留;

5.竞赛现场任何位置禁止吸烟。

(三)申诉与仲裁

1.比赛期间及成绩网上公布前,参赛选手或评委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

2.评委或选手认为处理结果不合理的,可通过本人向竞赛仲裁组反映。竞赛仲裁组经调查认为是技术问题的,可依据所反映的具体问题,要求评委对成绩复核、确认。如属于违背公平、公正方面的问题,竞赛仲裁组可直接处理。

十一、其他

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2017年深圳好技师好讲师系列活动组委会。

咨询:张焕明  电话:82998187    樊玉林  电话:82997901


附件:1. 教学设计文案

2.教学设计竞赛(初赛)评分表

3.说课竞赛(复赛)评分表

4.微课堂呈现竞赛(决赛)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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