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专项检查的通知》(粤人社办〔2015〕142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年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管理检查的通知》(深人社函〔2015〕265号)文件精神,此次专项检查分自查、检查、整改、总结四个阶段,整项工作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7月7日前)
主要组织开展专家、鉴定所负责人进行培训(7月7日下午)。
二、鉴定所自评(7月8日至7月15日)
各职业技能鉴定所对近两年来鉴定工作总结自查,对照检查内容形成自查报告并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自查(换证)登记表》(附件2),于7月15日前报送市职协。
三、现场检查评估(7月16日至22日)
结合《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到期换证,组织专家对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进行认真检查、核实、评估。
四、整改阶段(7月22日至7月26日)
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职业技能鉴定所提出整改意见,视情节确定整改期,采取强力措施加强督导,确保落实整改;并将检查及整改有关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填写《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专项检查情况表》(附件3),于7月26日前报送市职协。对整改情况重点督查。
五、总结阶段(7月27日至29日)
对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并上报市人社局能力建设处。
六、注意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各有关鉴定所提交《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自查(换证)登记表》时,需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请发至邮箱:3152567011@qq.com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2015年7月2日
(联系人:刘嘉文、王宝华,联系电话:82998173、82997978)
地址: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6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