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深圳技能大赛活动的通知

2018-05-22

深人社发〔2018〕5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的要求,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积极促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提质增量,努力推动争创深圳质量新优势,决定组织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的2018年深圳技能大赛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备战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组织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深圳市选拔赛29项(见附件1);承办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5项;组织我市选手参加广东省选拔赛及全国选拔赛。
  (二)按照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和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有关要求及我市实际情况确定参赛项目,推荐或选拔我市优秀选手参赛。
  (三)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涉及制造与工程技术等6大板块共41项(见附件2)。同时将在其中选择部分我市优势项目举办面向全国的“工匠之星”技能大赛(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四)各区(新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各自范围内组织开展市级二类竞赛,工作方案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备案。
  (五)企业、院校组织开展市级三类竞赛。
  二、工作安排
  (一)信息发布。各竞赛项目主办或承办单位需做好竞赛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的制定审核和信息发布工作。其中市级一类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须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核并在门户网站发布;市级二、三类竞赛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由各竞赛主办单位负责审核发布并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备案。
  (二)系统管理。统一使用“深圳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子系统”对深圳技能大赛组织工作进行管理,各竞赛项目主办或承办单位需在项目申报、组织实施、资料上报等过程中同步使用该系统进行竞赛管理。
  (三)时间安排。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必须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市级二类、三类技能竞赛必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原则上不跨年实施。
  (四)资料报送。竞赛活动结束10个工作日内,竞赛主办或承办单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报送竞赛资料,包括竞赛总结、竞赛情况一览表、竞赛成绩汇总表、竞赛获一、二、三等奖人员名单、核发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员名单及竞赛影像图片和报刊剪辑等资料。
  三、奖励措施
  (一)授予“深圳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决赛前8名且成绩合格的选手授予“深圳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定奖项。各竞赛项目决赛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比例原则上按照1:2:3设置,获奖人数不超过决赛人数的30%且不超过18名。
  (三)认定或晋升职业资格(专项能力)。一类竞赛中,各项目第1名且成绩合格的选手认定为相应竞赛项目等级高一级的职业资格(专项能力);各项目第2-8名选手,原已取得竞赛相应工种相应等级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晋升一级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
  (四)核发职业资格(专项能力)证书。
  1.对采用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双科竞赛的,各项目理论知识竞赛和实际操作竞赛成绩均合格且最终排名靠前的选手,按规定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其中:一类竞赛获发证书选手人数总数不超过决赛人数的50%,且不超过30名;二类竞赛获发证书选手人数总数不超过决赛人数的40%,且不超过20名;三类竞赛获发证书选手人数总数不超过决赛人数的30%,且不超过6名。
  2.对采用实际操作单科竞赛且决赛人数30人以上的,各竞赛项目成绩合格且最终排名靠前的选手,按规定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其中:一类竞赛获发证书的选手人数不超过10名;二类竞赛获发证书的选手人数不超过6名;三类竞赛获发证书的选手人数不超过3名。
  以上奖励措施仅适用于个人赛优胜选手,团体赛奖励措施由具体竞赛项目实施方案另行确定。
  奖励措施涉及职业资格政策的,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大赛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精心部署安排。完善现有职业技能竞赛制度,提升技能竞赛的组织管理水平。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从业人员踊跃参加,搭建技能展示舞台。
  (二)统筹规范,规范实施。纳入2018年技能大赛计划的各项竞赛活动统一冠名为“2018年深圳技能大赛”并使用统一视觉识别系统进行宣传及场地布置。其中,一类竞赛冠名“2018年深圳技能大赛—×职业技能竞赛”,二类竞赛冠名“2018年深圳技能大赛—×区(新区)职业技能竞赛”,三类竞赛冠名“2018年深圳技能大赛—×企业(院校)职业技能竞赛”。
  (三)务求实效,提升质量。各项赛事活动的主办、承办单位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借鉴国际技能竞赛的先进理念,组织专家队伍,按照统一标准制定实施方案,规范竞赛实施流程,全程使用竞赛管理系统,确保公平公正和竞赛质量。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鼓励各类竞赛开放办赛,扩大竞赛活动的参与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持续开展技能竞赛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技能竞赛在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重要作用,树立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典型,大力营造尊重技能、重视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技能人才队伍整体社会地位的提升。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深圳技能大赛——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深圳市选拔赛项目
  2.2018年深圳技能大赛一类竞赛计划项目汇总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2日
  (联系人:凌文浩,电话:88123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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