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技能菁英培训研修资助指引

2017-04-07
为进一步落实深圳技能菁英赴国(境)外技艺技能研修、技艺技能交流及参加国际竞赛等技能提升工作(以下简称技能菁英培训研修),提高技能菁英培训研修的质量与效率,依据《深圳市技能菁英遴选及资助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6]17号)以及国家相关培训管理规定,制定本指引。
一、本指引是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技能菁英,2017年度赴国(境)外技艺技能研修、技艺技能交流及参加国际竞赛等资助项目的实施操作指引。
二、培训研修资助是指政府对技能菁英自主选择参加符合条件的培训研修项目给予资金资助,其它行为及责任由技能菁英个人担负。
三、深圳技能菁英培训研修项目包括:
(一)研修项目。技能菁英可选择国(境)外企业、科研院所、职业教育院校、专业培训机构,按选题进行研修培训学习。技能菁英选择的研修课题应与本岗位工作相关,属提升技艺技能等职业能力和工作能力范畴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先进技术设备操作与维护等;
(二)交流项目。技能菁英可选择国(境)外社会团体、专业学术团体、国际组织、跨国公司或职业类院校组织的与技术技能相关的国际学术会议、研讨会、讲座等技术技艺学术交流活动以及观摩由国际组织、大型国际企业集团、国际品牌产品生产(经销)商、国(境)外政府或社会团体组织的国际间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或国际知名专业类展会、新技术新产品发布推介会等。技能菁英选择的交流活动内容应与提升本人职业能力和工作能力、提升综合素质或改进知识、技能结构相关;
(三)国际竞赛项目。技能菁英可选择参加由国际组织、大型国际企业集团、国际品牌产品生产(经销)商、国(境)外政府或社会团体组织的国际间技能竞赛活动。技能菁英参加国际技能竞赛活动内容项目应与提升本岗位职业能力和工作能力相关。
四、技能菁英应在2017年年度内申请资助并完成资助项目。每人可申请资助项目不超过5个,资助经费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五、培训研修资助项目分为个人资助项目和统一资助项目两种形式。
个人资助项目是指技能菁英自己通过本单位或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方式联系,参加国(境外)相关企业、院校、专业培训机构、国际论坛组织方或国际竞赛组织方举办的培训研修项目。包含参加本单位、政府、社会团体、企业或职业技术类院校组织的团队培训研修项目。
统一资助项目是指技能菁英选择参加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高训中心)委托深圳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以下简称深圳职协)组织实施的培训研修项目。
六、培训研修计划的申报办理流程。
(一)编制计划
1.个人资助项目由技能菁英编制《技能菁英个人资助培训研修计划》(附件1)。
2.统一资助项目由技能菁英向深圳职协提交《技能菁英统一资助培训研修申请》(附件2,提交地址高训大厦1602室,电话82998173),由深圳职协汇总编制统一资助项目培训研修计划。
(二)申报计划
个人资助项目、统一资助项目的培训研修计划需分别在拟实施项目之日起30、120天前,向市高训中心申报(申报地址:高训大厦1602室,电话:82998173)。
(三)审核计划
高训中心根据技能菁英或深圳职协提交的培训研修计划,对其申请前往的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内容、培训费用预算、培训时间和地点等进行审核。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技能菁英或深圳职协反馈审核结果。
(四)实施计划
培训研修计划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选择个人资助项目的技能菁英,应具备完成拟培训研修项目的独立行为条件和语言条件。
八、参加统一资助项目的技能菁英,出国(境)前应参加深圳职协组织的培训。
(一)法律法规培训。主要是对技能菁英进行我国和目的地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以保证在出国培训期间遵纪守法,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二)国(境)外行为规范培训。主要是对技能菁英进行基本外事礼仪和目的地国家宗教信仰、社交、社会行为、民俗等基本知识培训,以保障在出国(境)期间不出现触犯所在国家、地区宗教信仰、社会道德等行为。
(三)国(境)外使用的基本英语用语。主要是对技能菁英进行出入境表格填写、问路、饮食、就医、搭乘车辆、求助等基本用语培训。
(四)外事培训。主要是对技能菁英出国(境)培训期间应遵守的我国外事纪律要求培训以及对党员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培训。
九、技能菁英出国(境)前应进行体检,确认可以完成国(境)培训研修的身体条件,并向高训中心提交承诺书。
(一)技能菁英实施培训研修前,应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区级以上医院体检。患有重大疾病或重大疾病隐患的、怀孕的、具有精神疾病隐患的,按规定不能办理出国(境)手续。
(二)技能菁英如患有其他疾病,长途搭乘飞机或其他交通工具可能会引发诱发疾病的、在国(境)外培训期间因为生活习惯改变可能会引发诱发疾病的,应在治疗无恙后申请办理出国出境手续。
十、技能菁英实施培训研修前应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以保障身体安全。
十一、深圳职协负责技能菁英培训研修过程管理。
(一)技能菁英对自己在国(境)外的一切行为负完全法律责任。
(二)深圳职协建立信息联络渠道,保持与技能菁英个人实施培训研修期间的沟通,技能菁英个人应阶段性向深圳职协报告资助项目进展情况。
(三)在实施培训研修期间,技能菁英须在线填写培训日志,实时反应在国(境)外培训效果及质量,以及对国(境)外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的客观评价。
(四)统一资助项目实施期间,培训研修团队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负责团队在国(境)外期间的政治、培训、纪律和安全等管理工作。
十二、培训研修资助经费用途及计算。
(一)资助经费主要用途包括申请人赴国(境)外的技能研修培训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其中,研修培训费包括授课、竞赛费、会议费、入场费、翻译、场租、资料、课程设计、对口业务考察或业务实践活动等在国外培训所必须发生的费用。
(二)培训研修获得资助的时间为国(境)外开始培训至培训结束,按实际天数计算(提供佐证材料)。
(三)技能菁英在培训研修期间,每人每天资助1900元,按培训研修的实际天数计算;往返目的地交通费(飞机经济舱、火车硬座、高铁二等舱、轮船三等舱等)另行资助。
十三、培训研修资助经费的申请流程。
(一)个人资助项目
1.个人资助项目的经费资助实行事后资助,申请人须在完成培训研修计划后30日内向市高训中心提交《深圳技能菁英个人资助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
(1)研修培训、交流、竞赛组织方出具的报名回执、邀请函、通知、日程表等相关文件;
(2)申请人往返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出入境证明(护照、通行证等);
(3)培训费、住宿费、竞赛费、会议费、入场费、交通费等有关凭证或证明材料;
(4)研修培训成绩单或竞赛成绩证书及项目总结报告(包括行程安排、主要内容、项目成果等)。
2.高训中心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相应资助金额拨付到技能菁英个人银行账户。
(二)统一资助项目
1.深圳职协需在拟实施项目之日起120天前,向高训中心提交《深圳技能菁英统一资助申请》(附件4)及项目预算。
2.高训中心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实施项目30日前反馈深圳职协并预拨预算经费,培训研修计划完成后结算。
3.技能菁英参加统一资助项目的,资助经费统一支付给深圳职协,并核减已支付的个人资助金额。个人剩余资助额度不足的,由个人支付差额部分。
十四、技能菁英应在完成研修培训资助项目后,1年内须举办1次以上与资助项目相关的公益性技术讲座。技能菁英可参加高训中心或深圳职协组织的全市性公益性讲座;也可经高训中心报备后,到企业、行业、职业院校开展相关讲座。
十五、深圳职协建立技能菁英培训研修成果评估机制。培育和发展一批符合深圳实际,成效显著,效益突出,有示范性和推广性的培训成果,以培训成果促进技能菁英培训研修工作发展。





附件下载: 

1.技能菁英个人资助培训研修计划

2.技能菁英统一资助培训研修申请

 

3.深圳技能菁英个人资助申请表


4.深圳市技能菁英统一资助申请表